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7.27
【字 号】宛政办〔2011〕80号
【施行日期】2011.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汽车二手市场宛政办〔201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商务局制订的《南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南阳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科学合理配置和利用二手车资源,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汽车贸易政策》、《河南省关于贯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河南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意见》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等政策法规规定,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南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编制本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
  全市二手车流通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二手车流通体系。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有5家(不含邓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3家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50余家驻场经纪公司,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二手车经营主体由单一模式逐步向多元化转变。以二手车交易市场为基础,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等新兴主体参与的多元化经营格局逐步形成。
  (二)二手车交易日益活跃,行业发展前景良好。近年来,全市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带动了
二手车交易量逐年增长。2010年,全市二手车交易近1万辆,交易额近10亿元。汽车消费政策环境的改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为二手车市场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
  (三)新车经销商与二手车交易市场合作发展的态势逐步形成。二手车的经营网络和信息、人才资源,为新车经销商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建立互动合作关系提供了基础。汽车供应商和新车经销商与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合作,共同推进二手车置换业务,为全市二手车流通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二手车经营内涵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加快市场升级,拓展经营思路,增加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完善二手车信息服务系统,已成为二手车经营机构的共同努力方向。
  全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平衡,有的市场交易活跃,有的年交易量却不足500台,市场形式初级,功能单一,有场无市;二是基础设施薄弱,缺少必要的服务设施,有的甚至“凭票”经营;三是经营行为不规范,行业诚信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分布、方便交易、活跃流通、促进发展”的要求,以规范二手车流通、搞活二手车行业为目标,完善布局结构,规范经营模式,优化市场环境,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二手车流通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的原则。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全市“十二五”规划为指导,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考虑城市人口分布、消费需求、道路交通、汽车数量、环境保护及商业网点的空间布局,科学设置二手车流通网点的数量、规模、业态类型,促进城市商业功能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提高效率、规模经营的要求,根据全市汽车保有量、二手车交易量和机动车发展趋势,合理设置交易网点,逐步消除零星分散的经营模式,实行集中交易,确保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方便交易的原则。稳步发展、规范、提升各类二手车流通主体,合理布
局和有效调控二手车交易市场,引导二手车流通行业规范交易,避免盲目竞争,逐步形成规范、有序、高效的二手车流通市场体系。
  四、规划范围及对象
  (一)规划范围:南阳市行政区划界定的市区及各县(市)内。
  (二)规划对象: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从事二手车拍卖业务的拍卖企业和二手车经纪公司。
  五、总体目标和布局设置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二手车交易量达到3万辆;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到8家(含现有的5家),拟在中心城区白河南和卧龙区王村乡各新发展1家,县属区域新发展1家;重点培育2家年交易5000辆以上,经营规范、功能完善的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适当发展二手车经销、二手车拍卖和二手车经纪等新型经营模式;加快二手车交易市场之间的联合、整合和重组,开辟二手车集中交易有形市场,进行规模化经营,促进行业向新旧车一体化方向发展。
  (二)布局设置和要求
  1、根据全市二手车交易增长需求,按照二手车市场设置的规范和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均衡设置,逐步建成规模化、规范化、多功能的综合交易市场。
  2、新建二手车交易市场原则上选址在郊区,设在靠近城市公路干线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避免引起交通拥堵。同时,应符合国家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选址,不得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新建二手车交易市场要按照《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规范》的要求,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专业技术人员和配套设施,能够为客户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相关手续及提供售后服务,具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4、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公开和自愿”原则,依法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并按照规定格式出具规范的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实施措施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经营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
车交易规范》、《河南省关于贯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豫商建〔2005〕98号)、《关于加强河南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意见》(豫商建〔2009〕90号)和省商务厅《关于认真做好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09〕111号)要求,做到依法经营,自觉纳税,诚实守信。
  (二)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必须在《南阳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和本规划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三)为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二手车经营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及时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四)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依法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