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轻合金汽车结构零件项目
委托单位:    合肥波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波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一、本报告不得自行涂改、增删,否则一律无效;
二、报告内容及监测数据仅对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负责。

表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轻合金汽车结构零件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合肥波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序号
物料名称
计划年产量
t/a
实际年产量
t/a
年运行时间
1
轻合金汽车结构零件
500
500
2008 h
建设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玉兰大道16号波林公司4#厂房
环评时间
20165
开工日期
20169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75
现场监测时间
2017920~21
环评报告表
合肥汽车审批单位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合肥澜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合肥澜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5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8
比例
0.53%
实际总概算
1400
环保投资
36
比例
2.57%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
2.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4 《合肥波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轻合金汽车结构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20166月);
2.5 《关于对合肥波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轻合金汽车结构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合肥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高审[2016]105号,2016617日);
2.6 合肥波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等;
2.7 项目验收监测委托书。
据合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批意见:本次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因此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1-1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物名称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mg/L,pH为无量纲)
pH
6~9
COD
330
BOD5
160
SS
200
NH3-N
20
动植物油
100
2、废气:熔炼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其他工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2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标准来源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m)
速率
GB9078-19962中二级标准
烟尘(金属熔化炉)
150
/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5.0
GB16297-1996
二级标准
颗粒物(其他)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3、噪声: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1-3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标准
标准值(dB(A))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指标
经核定:排放的污水中COD总量不能超出0.031t/a,氨氮总量不能超出0.003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