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购销合同
起草方与接受方
起草方(简称“甲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质: 联系人: :
接受方(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质: 联系人: :
背景
为明确双方在废旧轮胎购销方面的权益和义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废旧轮胎,双方依法订立本购销合同。
条款
1. 货品描述
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货品为废旧轮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2 废旧轮胎的数量、品牌、型号、质量等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一。
2. 价格与支付条款
2.1 废旧轮胎的单价为人民币(简称“RMB”)元/个,总货款为RMB 元。
2.2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
2.3 废旧轮胎发货后,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50%货款。
2.4 货款支付方式:乙方应通过电汇方式将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交货与验收
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将废旧轮胎送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质。
3.2 废旧轮胎的交付标准:乙方应在收到废旧轮胎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3.3 若废旧轮胎的数量、品质或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更换或补偿。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废旧轮胎的,应按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购买轮胎4.2 甲方提供的废旧轮胎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甲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4.3 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的,应按每延迟一天支付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4.4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 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附件
附件一:废旧轮胎详细信息清单
声明:本合同的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