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现在车统计
现在车统计是反映车站、铁路局管内以及合资、地方铁路内每日18点货车现有数及运用情况,作为日常调度指挥,编制运输工作计划,调整运力配置以及经营管理的依据。
第十六条 现在车分类
一、现在车按产权所属分为部属铁路货车、企业自备货车及内用货车、外国货车。内用货车比照企业自备货车进行统计。
二、现在车按运用状况分为运用车和非运用车。
(一)运用车:指参加铁路营业运输的部属铁路货车、企业自备货车、内用货车、外国货车,企业租用、军方特殊用途重车。
运用车分为重车和空车。
1.重车
(1)实际装有货物并具有货票的货车;
(2)卸车作业未完的货车;
(3)倒装作业未卸完的货车;
(4)以“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手续装载整车回送铁路货车用具(部属篷布、空集装箱及军用备品等)的货车;
(5)填制货票的游车。
2.空车
(1)实际空闲的货车;
(2)装车作业未完的货车;
(3)倒装作业未装完的货车;
(4)运用状态下的机械冷藏车的工作车。
(二)非运用车:指不参加铁路营业运输的部属货车(包括租出空车)、企业自备内用检修车
和在专用线、专用铁路内的已获得“过轨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自备货车、在站装卸作业企业自备空车、在本企业内的内用空车、军方特殊用途空车以及部属特种用途车。
1.备用车:指为了保证完成临时紧急任务的需要所储备的技术状态良好的部属空货车。
(1)备用货车分为特殊备用车、军用备用车、专用货车(包括罐车、冷藏车、集装箱车、矿石车、长大货物车、专用车、家畜车、散装水泥车、散装粮食车、小汽车运输专用车和涂有“专用车”字样的一般货车)备用车和国境、港口站备用车。
(2)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必须经铁道部备用车命令批准。
(3)备用车的备用和解除时间:根据铁道部、铁路局当日调度命令批准,经备用基地检车员检查后,由车站调度员或值班员填写“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并签字的时分起算。
货车转入备用时分不得早于:
①车站收到调度命令的时分;
②作业车卸车完了的时分;
③到达空车为列车到达技检完了的时分。
备用货车解除时分不得迟于:
①排空时规定列车开始技检的时分;
②装车时调入装车地点的时分。
(4)特殊备用车须备满48小时,其他备用车须备满24小时,才能解除备用。备用时间不满或无令动用时,自备用时起按运用车统计(因紧急任务需要,经铁道部批准解除时,不受此项限制)。
(5)备用车必须停放在铁路局批准的备用基地内。港口、国境站备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港口、国境站。凡未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均不准统计为备用车。
(6)备用车在不同基地间不得转移。根据命令在同一备用基地内转移时,备用时间不连续计算,原存放站及新存放站均需备满规定时间。
(7)不准将重车、租用空车列入备用车。
(8)违反规定动用备用车时,必须调整运用车数和货车停留时间。
2.检修车:见第十一章。
3.代客货车:根据铁道部命令用以运送人员、行李及包裹的货车。
车站接到命令后,由车站和检车人员在“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上签字时起转入“代客”,使用完了(指卸空,包括备品)时,填制“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转回运用车。代客空车根据调度命令以客运车次回送时,按代客统计;以货运车次回送时,按挂运凭证(回送清单、调度命令等)实际统计,无挂运凭证按运用车统计。
  “代客货车”装载货物填制货票时,自代客或回送到达时起按运用车统计。
行包专列专用货车,不论重、空均按代客货车统计,单独列示。
4.路用车:为铁道部批准作为铁路各单位运送非营业运输物资或用于特殊用途的货车。分为特种用途车和其他路用车。
特种用途车指因为路内特殊用途需要专门制造不能装运货物的特种用途车(包括试验车、发
电车、轨道检查车、检衡车、除雪车等)。
上述车辆以外的路用车为其他路用车。
(1)经铁道部批准的“路用车使用证明书”是统计路用车的依据。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涂打路用车使用标记。路用车只准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区段和用途的范围内使用,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路用车,按运用车统计。
(2)路用车的转变时分自使用单位收到车辆并在“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上签字时起,至使用完了交回车辆并填制“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转回运用车时止按路用车统计。
(3)路用车装运货物并填制货票时,在重车状态下按运用车办理。
(4)防洪备料车:是根据铁道部(铁路局)命令为汛期防洪抢险指定储备一定数量防洪备料的重车,在重车储备停留状态下按路用车统计,其他状态按运用车统计。
5.洗罐车:为进行清洗的良好罐车。
由洗罐单位填制“车辆装备单(车统24)”送交车站签字时起计算为洗罐车;洗刷完了,由车站
人员在“罐车洗刷交接记录单(车统89)”上签字时起转回运用车;企业自备车发生洗罐时,洗罐单位一律填发“企业自备车装备单(车统24Q)”统计为洗罐车,洗刷完了,填发“企业自备车洗刷交接记录单(车统89Q)”转回运用车。为进行检修而洗罐时,应列入检修车内。
由企业自行洗罐不能执行上述办法时,由铁路局规定平均洗罐时间(最长不能超过4小时),自货车送入洗罐交接地点至规定时间止按洗罐车统计。
6.整备罐车:为在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整备的整列(成组)固定编组石油直达罐车。在到达整备站时,按运用车统计;送入配属段整备线进行技术整备时,根据车辆部门填发的“车辆装备单(车统24)”送交车站签字时起6小时内按整备罐车统计。超过6小时车辆部门应填发“车辆检修通知单(车统23)”按检修车统计。整备完了由车站在“检修车辆竣工验收移交记录(车统33并车统36)”上签字时起转回运用车。如固定编组石油直达罐车更换车辆时,须由车辆部门及时通知车站。
7.租出空车:
(1)企业租用的部属货车空车。
(2)新造及由国外购置的货车在交付使用前的试运转空车。
(3)部队训练使用的部属货车:
①使用停留车辆训练,按轴、按日核收使用费时,由交付使用至使用完了交回时止,按企业租用空车统计。
②在训练期间随同列车挂运核收80%运费时,自列车出发时起至到达时止,对装运物资的货车按运用车统计,运送人员的棚车按“代客”统计。
③用铁路机车单独挂运核收机车使用费时,按企业租用空车统计。
(4)出租车及退租车由车站与使用单位在“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上签字时起转入企业租用车或转回运用车。
8.在企业内的企业自备货车: 指在企业专用线、专用铁路内的已取得“过轨运输许可证”的该企业自备货车。包括没有(租用)专用线、专用铁路企业的回到过轨站的自备空车以及在车站进行装卸作业的自备空车。在本企业内的内用空车在此项反映。
9.军方特殊用途空车:指军方用于军事运输等特殊用途的空货车(车体基本记号标明为客车的除外)。
(三)企业自备车运用与非运用转变时分的确定: 对出入企业专用线、专用铁路的企业自备车,以将车辆送到交接地点时分为准;在站(包括过轨站)装卸作业的企业自备车,以装卸作业完了时分为准(到达过轨站、装卸作业站的空车自到达时分起转为非运用)。内用货车以装卸作业完了时分为准。
第十七条  现在车的掌握
专用汽车价格  为确保货车现有数统计的准确性,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车站
   (一)车号员对到发列车必须严格执行“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1)”、货运票据与现车核对制度。安装有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的车站还应与AEI识别车辆进行核对。对车数、车种、车号、重或空、非运用种别、车辆使用属性等逐项核对,发现错误及时订正。
   (二)统计人员应与站调、值班员、车辆段调度或列检值班员等有关人员建立相互核对现在车和检修车制度,并定时与铁路局统计人员逐列核对货车出入数,达到实际数与推定数一致。
  (三)各编组站、区段站及较大厂、矿站必须建立“集中掌握、分场管理”或“到、发列车编组顺序表对号销”以及其他有效方法掌握现在车。
   (四)对新购货车,车站、车辆段与工厂必须建立交接核对制度。
   (五)对企业自备货车的掌握要严格按照“过轨运输许可证”核准的有效期限,建立企业自备车过轨台账,准确地加入或退出。对收回“过轨运输许可证”的车辆由过轨站和存放站根据铁道部电报核实现车后及时退出。
   (六)对内用货车,接轨或交接车站与企业必须建立定期核对、内用货车与一次性过轨货车转换核对制度。
   二、铁路局
   (一)要认真掌握部属货车与企业自备货车、内用货车,新购货车及报废车,出租车及退租车等。
   (二)要认真执行“货车动态表(运统11)”掌握货车数的方法。
第十八条 现在车报表
  一、报表
  现在车报表(运报-2)
  现  在  车 报 表                                                                     表    名:运报-2(YB-2)
  二、编制依据
  (一)车站
  1.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1);
  2.行车日志(运统2或运统3);
  3. 货车出入登记簿(运统4);
  4. 检修车登记簿(运统5);
  5. 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6);
  6.非运用车登记簿(运统7);
  7.部备用货车登记簿(运统7-A);
  8.号码制货车停留时间登记簿(运统8);
  9.非号码制货车停留时间登记簿(运统9);
  10.新造车辆竣工验收移交记录(车统1并车统13);
  11.车辆资产移交记录(车统70);
  12.车辆报废通知等有关资料。
  (二)铁路局
  1. 分界站货车出入报表(运报-1);
  2. 车站的现在车报表(运报-2);
  3. 18点在途列车确报;
  4. 货车动态表(运统11)。
  三、编制说明
  (一)本表分别部属货车(BYB-2)、企业自备货车(QYB-2)、内用货车(NYB-2)、综合(YB-2)逐级上报,格式同运报-2。其中企业自备货车现在车报表中的非运用车数只填记检修车、洗罐车、在企业内货车数、军方特殊用途空车栏;内用货车现在车报表中的非运用车数只填记检修车、在企业内货车栏。
  (二)企业租用车的加入和退出,按路企双方签订的租用合同办理。途中发生报废时,在发生站退出,同时通知签订租用合同车站销账。